邱镜淳指郑永金收回扣、搓汤圆 判赔20万确定
新竹县长邱镜淳3年前九合一选举时,公开指称对手郑永金在桃山隧道工程中拿佣金,郑提告并求偿180万。民事赔偿部分,高院20日判决邱镜淳败诉,赔偿20万元确定。至于刑事部分,邱更一审获判无罪,案件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审理中。
判决指出,3年前九合一选举时,邱镜淳在新竹县横山乡的政见发表会上公开演说,指称:「…(郑永金)还是继续专门用红包文化,专门用工程统包,甚么叫统包?欧吉桑你们知道吗?发包啊,全部包给人,桃山隧道包商全部赔光光,commission(日式英文发音)全部拿光光,还有台大的三期,这个案子,…要做4,700多支的桩,只做600多支,被他偷工减料,验收的时候,被吞了4千多万,被他偷工减料,检察官已经起诉了,因为这个人,非常会做人,非常会这样搓汤圆,检察官其他全被他搓光光…」郑永金认为言论不实,影响选情,提告并求偿。
刑事部分,一二审均认定邱有罪,判刑4月,褫夺公权1年,而高院今年2月间更一审,却逆转改判无罪,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9月间驳回上诉,无罪确定。另郑认为名誉损失,在高院审理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求偿180万元。
赔偿部分,高院审理后,认为邱所说的收取佣金、台大三期打桩部分,都有依据而非空泛指责,并未侵害郑的名誉权。至于说郑搓汤圆、搓检察官部分,高院认为邱没有善尽查证义务,确实侵害郑的名誉权,经过计算后,这部分判决邱须赔偿20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