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悍妻互吵14年 夫控遭精神暴力 法官:已成路人准离
男子提告指控,妻子常对他恶言相向,恐吓要打他并拿刀威胁,且2人自2019年分居至今,他诉请离婚,台湾高等法院判准离婚。(本报资料照片)
男子提告指控,妻子常对他恶言相向,恐吓要打他并拿刀威胁,且2人自2019年分居至今,他诉请离婚,但妻子不愿离婚。台湾高等法院认为,2人14年婚姻共同生活口角争执不断,举目所及,已成路人,而无法达成实质夫妻之婚姻目的,判准离婚。可上诉。
一审士林地方法院驳回声请、不准离婚请求,但二审高院认为,夫妻之所以谓为夫妻,无非在于借由婚姻关系,相互扶持,甘苦与共;信谅为基,情爱相随,如果苟夫妻间因坚持己见,分居两地,各谋生计,久未共同生活,致感情疏离,互不闻问。
高院指出,举目所及,已成路人,而无法达成实质夫妻之婚姻目的,如果说该婚姻犹未发生破绽,其夫妻关系仍可维持,据以排斥无过失或过失程度较轻或其程度相当之一方诉请离婚,即悖于夫妻之道,显与经验法则有违。
高院表示,该名男子与妻子在2005年结婚后,历经14年婚姻共同生活,因彼此间口角争执不断,经年不为改善,且之后2人又分居,然不具有正常夫妻生活之实质内容,客观上应已达丧失维持婚姻之程度,构成婚姻破绽难以回复之重大事由,判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