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空污防制區更新 2025年元旦生效
环境部今天公告更新全台空污防制区,明年元旦生效。图为十一月台中空污。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因应今年9月修正发布新的空气品质标准,环境部今天公告更新全台空污防制区,明年元旦生效;以PM10为例,三级防制区新增新北市、台中市、彰化县、南投县及嘉义市等5县市。
环境部今天修正公告「直辖市、县(市)各级空气污染防制区」,自明年1月1日起生效。悬浮微粒(PM10)三级防制区共11县市,细悬浮微粒(PM2.5)三级防制区14县市;而臭氧(O3)除基隆市及宜花东地区外,其他县市为三级防制区。
按照「空气污染防制法」规定,环境部依空气品质状况将各县(市)划分空气污染防制区,除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等法定的一级防制区,符合标准为二级防制区,未符合的为三级防制区。
环境部是在今年9月30日修正发布的空气品质标准,并以近3年(110至112年)空气品质监测数据为基准,重新划分空污防制区。
环境部说明,空气品质未达标准的三级防制区,需执行更严格的污染管制措施,包含新设污染源应采取最佳可行控制技术、既存污染源进行污染削减,同时适用较高的空污费率等,借此引导更多资源投入污染防制工作,持续提升空气品质。
环境部强调,本次新增为三级防制区的县市并非意味其空气品质恶化,而是因空气品质标准加严后,达标门槛提高了。
以PM10为例,三级防制区由6县市增至11县市,新增5个县市(新北市、台中市、彰化县、南投县及嘉义市),因PM10年平均及日平均标准值分别由50及100(单位均为微克/立方公尺),加严为30及75,且判定方式由县市辖内各测站数值平均改为辖内所有测站皆须达标;回顾这5县市自105年以来PM10浓度已降低3成以上,改善幅度并不亚于其他地区。
环境部说,在PM10方面,持续强化逸散性粒状物的管制,包含公私场所物料堆置场的污染防制、道路及营建工地扬尘防制等工作。
在PM2.5及臭氧的部分,透过推动空气污染防制方案,加强工厂污染排放的管制强度,也针对交通污染及其他污染源所产生的污染物进一步削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