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審查稽核 第3方支付變洗錢利器

诈欺泛滥已成国安问题,尤其第三方支付形同诈团洗钱利器。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由于第三方支付业者不需要将「商家」资料提供银行审核,难以阻止商家将金流平台介接到有问题的网站。换句话说,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洗钱风险来自代理收付款项,因交易审查不足及欠缺使用者身分确认机制,难免出现查缉上困境,例如检方发函询问银行、第三方支付业者,不仅耗时耗力,为避免波及无辜商家,警方更不会通报银行将第三方支付业者的入帐帐户设为警示帐户,往往仅通报「圈存特定款项」。

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并非特许行业,即便业者被依洗钱防制法处罚(非金融事业或人员未落实确认客户身分程序,处五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罚锾),不仅不痛不痒,只要再开一间新公司,就可以卷土重来。

我国在二○二三年二月发布「第三方支付服务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服务业者遵守洗钱防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洗钱及资恐风险辨识、建立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的作业与控制程序、确认客户身分措施及资讯保留等。

数位部也于去年七月颁布「第三方支付服务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指引手册」,产业署也规画建立第三方支付「能量登录机制」,并于八月公布首批通过审查业者名单。

实务上虽有上述规定,然而仅限于纸上作业,实际上是否有洗钱的行为,未见有单位事后审查或稽核,否则早有洗钱防制规范的虚拟货币业者,诸如ACE、币竟交易所等,仍暗地进行大量洗钱活动,因此如何将相关规定落实在实际交易活动,仍有待相关行政机关检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