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業績?他買房發現屋主是房仲同事 內行人搬出法條:合規定
一名男网友买了一间中古屋,交屋却发现屋主和房仲竟然是「同事」。图/ingimage
买房时,如果「屋主」和「房仲」互相认识,不免让人产生怀疑。一名男网友发文,称他刚买了一间中古屋,交屋时却发现屋主和房仲竟然是「同事」关系,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对此,网友表示这种事「很正常」。
一名男网友在Dcard发文,表示他刚买了一间中古屋,前屋主持有两年,用买价来算,价差大约赚了10%,有出租,但有上租屋实登,房地合一课45%税,签约前只知道屋主是为了换屋才脱手,交谈间也没看到屋主和房仲之间有互动。
原PO表示,在准备交屋时,他无聊查了一下屋主的名字,才惊觉屋主原来就是仲介公司的员工,等于是房仲请同事卖自己的房子,签约时也没告知买方,让原PO感到很纳闷,质疑「为什么不是自己名义找代书卖,而要给公司跟同事抽成」,难道是缺业绩才这么做吗?
此文一出,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种事「很常见」,「蛮常见的,有明显低于市价的案子直接被合伙吃掉,再转手赚价差」、「当房仲的专业就是自己人一群把他们觉得低于市价的房子吃掉,再加价卖给接盘的」、「很多都这样,我朋友的弟弟当房仲三个月就跟同事合资买要移民急售的房子700万」、「很多仲介会买房子投资喔,很正常」。
也有网友认为没关系,买到房子比较重要,「房子价格合理,没有特别的瑕疵问题,我觉得这个不会怎么样」、「在乎卖方干嘛?物件比较重要,你又没有要跟他同居」、「房子没问题,不是漏水辐射海砂屋,其实没毛病」。
此外,也有网友提出《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表示房仲不能自己卖,「请参考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16条」、「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规范不得为自己仲介或者代销,虽然也有可能是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