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内销掺棉籽油 富味乡补充说明:未注意修改标示疏失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卫生局24日上午,针对富味乡内销24项油品掺有棉籽油,及1件调合花生油添加香料未标示,重罚800万元。该公司随即在官网发布「补充说明」,坦承部分调和油品确实有掺入该成分,却没有更改产品标示。

▲富味乡针对产品添加棉籽油进行补充说明。(图/翻摄富味乡网站)

富味乡指出,他们精炼后「未检出」棉酚的棉籽油,「部分调和于芝麻香油调和油品,内销台湾市场。」相关生产线目前已经立即停工,进行管路设备清洗,直至主管机关查验确认后在重开。

至于未进入零售通路的部分3公升等大包装产品,标示成分为芝麻油大豆油,富味乡解释,「原本确实是芝麻油与大豆油的调和油」,但从2011年7月开始,因国外客户要求代工,才向美国嘉吉公司(Cargill)澳洲厂,购买棉籽油精炼出口

富味乡进一步谈到,后来发现棉籽油性质,也适合调和油使用,因此才视库存状况,在此类调和油品中加入,「但没有注意到修改产品标示的问题,这是本公司严重的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