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表态:不排除在钓鱼台「使用武器」 因应中国实施《海警法》
▲日本表态,允许在钓鱼台海域使用武器。(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中国海警局于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以下简称海警法),允许在钓鱼台海域 (日称尖阁诸岛,中称钓鱼岛)海域使用武器,日本方面为了因应相关情势,海上保安厅长官奥岛高弘17日在记者会上表态,「在国际法允许的范围内,遵循法律原则,不排除使用武器」。
根据日本媒体《共同社》报导,中国海警船在《海警法》施行后,不断进入尖阁诸岛的周边海域。奥岛表示,「迄今未见海警船的动向有大变化。将抱着紧张感,做到万无一失」。
▲《海警法》已率先允许大陆海警船在钓鱼台动武。(图/路透社)
《海上保安厅法》第20条就海上保安官的武器使用要件规定,适用《警察官职务执行法》第7条。该条规定,若有逮捕犯人和防止其逃跑等恰当理由,就可以在合理且必要的限度下使用武器等。
日本防卫省统合幕僚监部还在同一天宣布,统合幕僚长山崎幸二与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米利当天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了会谈。
《共同社》指出,这是美国拜登政府上台以来日美武官高层间的首次会谈,日美双方就有关海警法内容交换意见,日美双方一致同意,为了维持「自由开放的印度太平洋」,在该地区部署美军至关重要,且有必要进一步加强日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