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寅诈贷案外案!调查官收贿500万放水 重判12年工作也没了
台北市调查处前调查专员郭诗晃(图右二)遭检方起诉,涉嫌在侦办时透过知名建商、有富集团总裁洪村骞当白手套,收受润寅负责人王音之500万元贿赂(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调查处前调查专员郭诗晃遭检方起诉,涉嫌在侦办时透过知名建商、有富集团总裁洪村骞当白手套,收受润寅负责人王音之500万元贿赂,并请求洪协助升等事宜,事后以润寅案查无不法,仅将案件列参考,台北地方法院将郭判刑12年,法务部移送惩戒部分,惩戒法院将郭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并罚款60万元。可上诉。
洪村骞、有富公司经理李世仁2人均因认罪获缓起诉,期间1年,洪、李各已缴付国库6000万元、120万元,各须接受法治教育课程12小时、16小时。
起诉指出,调查局洗钱防制处因发现润寅集团资金异常往来,怀疑润寅涉超贷,2016年下半年发交台北市调查处侦办,市调处指派郭员承办。郭因母亲住处都更改建,结识洪村骞及李世仁。
王音之2016年11月担心东窗事发,因曾向洪村骞借贷,得知洪人脉广,透过洪找上郭,洪担心润寅案爆发会拿不到利息,洪指示李联络郭员问润寅案,李以LINE回「如果是谈他朋友的事就不要再约了」,「再说我严重怀疑,严格查办」洪遂要求李以都更名义邀约郭见面。
2017年4月6日中午,洪代王垫付500万贿款,放在水果箱内行贿郭,不久郭透过李向洪表达希望洪协助升等,洪就透过前台北市调查处潘姓副处长关切郭的升等,李回报郭「有关升等事宜已请前处长告知现任副局长处理中」。
2017年5月3日,洪在办公室内告王音之已垫付 500万贿款给郭,并向王索讨,王即开立2张各面额250万支票给洪。但王因资金周转问题,事后央求洪暂不提示1张支票,之后王女再开立另张支票。
郭员2018年1月向台北市国税局调阅润寅案资料,明知有问题,却不调查,将案件拖延至2018年11月8日才约谈王音之,以证人讯问王女不到1小时,还将调查结果告知洪。
2019年1月2日,郭在调职前,通知李世仁案件将结案,多次通知王音之补提证据,1月11日将润寅案「改列资料参考」,不予调查,并告诉李及王女结案,郭之后一再催促他升等问题,但因一直无法升等,2020年1月16日退休。
2019年3月间,王女得知郭员母亲过世,还请洪代转10万1000元奠仪给郭员,并送花篮。2019年润寅案爆发,检调因还原查扣的电脑资料,找出被删的「内帐」,记载2张支票及「调查局郭」,才让郭诗晃收贿内鬼犯行曝光。刑事部分一审将郭判刑12年。
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第一审认定郭男收受洪村骞所交付之500万元贿款嗣未依法调查王音之所涉不法,并收受洪村骞交付显不相当之奠仪10万1000元部分,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且行为后就收贿部分否认犯行,未曾缴回犯罪所得,态度不佳,判决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