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通过!欠税没钱缴 可拿房屋、土地担保

图为台北国税局。(图/林昱均摄)

新冠肺炎重创全球经济,随各类报税季节到来,立法院今三读通过税捐稽征法》修正案,让没钱缴纳税金者向国税局提出「担保品」的项目,新增「土地」与「房屋」,未来筹不出钱缴清欠税、导致部分权益受限制民众,可多一项解套办法

随着全球景气有进入下行的循环趋势,加上此波新冠肺炎影响,积欠税款情况预料将增多。然而,面对类似欠税情况,税捐机关为保全收取税捐的权益,就会依照《税捐稽征法》规定,对欠税者采取禁止财产处分、限制营利事业减资或注销登记、对财产实施假扣押,或限制欠税人出境措施

一旦欠税者遭稽征机关作出处分,要解套的办法主要有两项,一个就是缴清积欠的税款,第二个办法就是提供担保品。

依照现行《税捐稽征法》规定,欠税者针对欠税所提出的担保品项目,包括黄金,这是以9折计算;经中央银行挂牌的外币上市上柜的有价证券,按8折计算;政府发行经规定可十足提供公务担保的公债,这是依面额计值;银行存款单折,按存款本金额计值;其他经财政部核准,易于变价及保管,且无产权纠纷的财产。

为确保政府税捐稽征,同时有利于欠税者的财产运用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提案修订《税捐稽征法》,让欠税担保品项目,新增列「易于变价、无产权纠纷且能足额清偿的土地,或已办妥建物所有权登记的房屋。」

对此修法,财政部政务次长吴自心审查时持正面态度表示,纳税义务人若逾期未缴纳税款时,稽征机关得就担保品强制执行取偿;而纳税义务人以设有先顺位抵押权的土地,或已办妥建物所有权登记的房屋作为纳税担保,若足以确保将来税款征收,税捐稽征机关应予受理,实务上并无窒碍难行地方

因此,全案在通过委员会审查后,今送入立法院院会审查,朝野无异议,顺利完成三读。换言之,欠税者未来可将房屋、土地作为欠税的担保品。

至于详细新增修正文字如下:

本法所称相当担保,系指相当于担保税款之下列担保品:

四、易于变价、无产权纠纷且能足额清偿之土地或已办妥建物所有权登记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