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摘变性者性器官! 施明德批:令人发指
▲施明德、丁守中召开记者会,推动连署废止「强摘器官命令」。(图/记者赖映秀摄)
内政部2008年颁布行政命令,要求性别变更者需摘除性器官,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国民党立委丁守中选在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召开记者会,批内政部「强摘器官」,并拜会立法院长王金平支持废除该命令。
施明德表示,如果不是妻子陈嘉君告知,否则他对这类事情一无所知,大部分立委也不知道政府以行政命令执行「酷刑」,实在令人发指。施明德强调,立法院2009年通过人权两公约,性别认同属于人权、人格尊严,不能用法令剥夺。
丁守中指出,内政部以行政命令摘除跨性别者性器官,朝野立委都会强烈反对这种不人道、违反国际人权公约的命令,将连署朝野立委废除。民进党立委尤美女、田秋堇已经参与连署。
资深媒体人杨宪宏表示,摘除性器官同时影响跨性别者的泌尿生殖系统,强摘器官「完全没有知识」,卫福部2013年已经认定「性别认同是基本人权,无必要强迫要求摘除器官」,内政部的行政命令应该「解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