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修法保险契约可信托 蓝委:照顾弱势家庭
▲保险法修法三读通过,保险契约可信托。(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立法院会24日三读通过《保险法》部分条文修正,保险契约应给付的保险金额,属信托契约的信托财产,可交付信托管理。提案蓝委赖士葆指出,父母帮孩子买保险,如果父母过世,保险理赔金直接交给孩子,担心孩子无法有效利用,甚至被人骗走。
赖士葆提案时表示,目前信托实务上,以金钱信托方式购买的股票、基金、公债或存款都可归类为信托财产,但以金钱信托方式买的保险却被排除在外,违背保险法立法理由,也与国外行多年的保险信托制度相违背。
保险法修法三读通过,保险人依保险契约应给付的保险金额,属信托契约的信托财产。
赖士葆说,修法主要是为照顾弱势家庭,家有罕病儿、身心发展不成熟孩子的父母购买保险,并以孩子为保险受益人,但如果父母过世,保险理赔金直接交给孩子,担心这些孩子无法有效利用,甚至被人骗走。
赖士葆表示,全台需要照顾的弱势者约30几万人,台北市内有约5万名弱势者,市政府公部门预算仅能照顾约1000人。他说,修法后,银行业不能再拒绝保险信托,交付信托后银行应代为管理;对以弱势家庭来说,保险理赔金就不需要一次给,而能每月发给,形同协助照顾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