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段实施年度结束后75日公告自结年报 明年起至少115家适用
目前上市公司公告年报时间为隔年的3月底,时间长达3个月,配合金管会为推动上市公司公告年度自结财务资讯,证交所公告完成修订资讯申报作业办法,未来将依资本额分三阶段实施,年度结束后的75日内公告自结财报,并订113年起,全体公司全数上路。
证交所表示,配合金管会「公司治理3.0-永续发展蓝图」循序要求上市公司至113年起,全面申报年度自结财务资讯,证交所已公告修正「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数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机构资讯申报作业办法」相关规定,依资本额规模分三阶段逐步规范上市公司,应于年度终了后75日内申报年度自结财务资讯,等于较目前规定的公告截止日,提前了约半个月。
证交所表示,以下是三阶段逐步上路的规定:
一、第一阶段自明(111)年起生效,今(110)年底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之上市公司。统计目前资本额100亿元以上就有115家,台积电、中信金、中钢、开发金、国泰金、鸿海、兆丰金、合库金、新光金、华南金等为资本额前10高。
二、第二阶段自112年起生效,111年底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20亿元以上之上市公司。目前资未额20亿元以上,则合计高达432家。
三、第三阶段自113年起生效,全体上市公司适用申报自结财务资讯。
证交所指出,为提升上市公司资讯揭露时效,避免资讯空窗期过长,证交所提醒前开各阶段适用申报年度自结财务资讯之上市公司注意法规实施时程,妥为因应。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