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家长惩戒权 国教盟、民代齐批因噎废食
行政院于28日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案,删除家长惩戒权。(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于28日通过《民法》第1085条修正案,删除家长惩戒权。国教行动联盟认为,这起修法漠视家长亲权、不尊重民意,并滥用〈儿童权利公约〉作为修法借口,是矫枉过正、因噎废食的粗暴修法,不利于儿童教育与品格发展,予以强烈谴责。
国教盟提出3项反对理由,首先是家长不是暴力犯;再者为团队于去年3月进行问卷调查,依照有效问卷3470份的民调结果显示,高达70.4%的家长反对修法,89.5%的家长认为政府应加强家庭教育资源投入,这些数据反映家长支持正向教养,但对缺乏支持与配套的情况感到无力;第三则是阻却违法不可或缺,家长权利不应被剥夺。
国教盟认为,修法未来进一步削弱家长的管教权,将使家庭亲职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呼吁行政院停止推动此矫枉过正的修法,并正视民意与家长管教需求。
国教盟也说,希望政府提高家庭教育预算,提升家长管教知能,而非以削弱家长权利的方式损害家庭基石。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与政府共同努力,不能让家长成为政策牺牲品。
国民党立委李彦秀则批评,修法逻辑因噎废食,惩戒的范围相当广泛,贸然取消惩戒,又加上「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的空泛法规,只会造成社会更大的争议与父母困扰,要避免惩戒造成身心暴力行为,只需在现行条文加上「不得使用暴力行为」即可,不须删除家长惩戒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