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銀在美遭債務人求償 業界研判或為訴訟策略
上海商银(5876)及子公司香港上海商业银行,在美国遭债务人以未尽履行授信合约及受信责任(fiduciary duty)为由,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包括母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内,遭求偿3.56亿美元(约新台币115亿元)。惟据了解,该债务人(借款人)已经违约,未正常还本缴息,业界研判可能是以诉讼作为协商策略。
上海商银12日凌晨公告,2名债务人及9名原告,在美国纽约州南区破产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诉讼对象为上海商业银行及其负责人与3名人员,还有母公司上海商业储蓄银行。
诉讼原因为原告及债务人主张,上海商银未尽履行授信等合约及受信责任(fiduciary duty),因此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针对上海商银等被告遭求偿的金额,至少3.56亿美元起跳。
对此,上海商银重讯表示,该案是否有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应依美国破产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为准,上海商银将委请律师协助后续法律事宜,但目前评估现阶段对该公司财务及业务应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