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依「身分別」作基準 不同所得可能繳相同租金

内政部修改社宅租金制度,以「身分别」为基准,却让「隐形弱势」被漏接。图为越南新住民妇女「珊珊」一家三口,虽然抽中社宅,至今仍被钱追着跑。记者叶信菉/摄影

台湾居大不易!赖清德总统承诺落实居住正义,续推社会住宅以百万户为目标,要打造台湾成为悠然过活的地方,但内政部却修改社宅租金制度,致弱势民众资格不符,成为被社宅漏接的边缘人。立委质疑,政府带头当包租公,将穷人分级,盖再多社宅也住不起,这套复杂的新制还开放县市双轨,官员也雾煞煞。

内政部二月推出全国统一的社会住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草案,规画七月上路,新制考量近年推动所得分级方式经验发现,因报税资料不完整,造成错置过度补贴,改以「身分别」作基准,再依弱势程度分级,租金最低可享市价三折。

民团质疑新制 冲击无特殊身分低薪族

不过,民间团体质疑,新制将造成「不同所得缴纳相同租金」的谬误,无特殊身分别的低薪族群,租金还可能升至最高级。民团抗议声浪不断,七位在野立委提案要求改采「收入计价」,内政部修正原则,将「最低生活费」纳入租金分级制度,原先「身分别」三阶收费,改为「身分加收入」五阶收费,仍遭质疑拼装车做半套。

按照市价打折 不同县市租金落差过大

社宅推动联盟研究员廖庭辉指出,「租金可负担」是社宅核心价值,依照「身分别」计算租金,会出现不同所得缴相同租金的「垂直不公」,冲击低薪青年与边缘弱势;租金采市价打折,造成不同县市社宅因市场租金落差过大的「水平不公」,即便中央提出综合方案,却像拼装车,既未解决原先财税资料不足问题,又漏接弱势。

励馨基金会林口服务中心主任李玉华说,政府想只看身分不看收入,却连如何区分身分间的弱势程度都说不明白,更忽略个案的实际支出成本。

立委批评懒政 「包租公谈居住正义」

民众党立委黄珊珊说,内政部为避免补贴「假穷人」,以身分一口价订出社宅租金补贴标准,是「以技术问题推翻原则」的偷懒借口,让真正经济弱势无法接收补助,「社宅租金若无法让人民负担,政府就只是带头当包租公,还谈什么居住正义?」若不能落实照顾弱势,社宅盖再多也没用。

国民党桃园立委牛煦庭质疑,许多弱势边缘人,收入可能跟低收入户一样,却因继承亲人的共同持分土地,无法申请低收入户资格。此外,内政部虽放宽各地方政府可自行订定收租标准,但地方兴建社宅的非自偿性经费补助款仍按中央标准核给,若地方租金低于中央标准,差额仍要地方负担,变相强制地方配合中央标准订定租金,即使调涨租金仍然无法弥补资金缺口。

新制社宅租金评定采屋龄「N+十」年,以中古屋方式估价,租金分五级,第一为低收入户,第二为中低收入户及特殊家庭等四类社会弱势,第三依身分别分为身障者等八类社会弱势。应民团、在野要求,三月底又在第三级新增低于生活费一点五倍者,第四、五级为最低生活费一点五倍至三点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