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服贸引千万陆人? 赖清德说梦话(高孔廉)
当年服贸协议未能在立法院过关,太阳花运动的主要诉求是要先有监督条例,民进党在2016年大选前也承诺要尽速立法,但是8年即将过去,此一条例尚未出行政院大门,也没送至立法院。(图/本报系资料照)
日昨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赖清德称:「如果中国人可以来台做服务业,他们连鸡肉饭也可以开店。」,并称100元的便当可能竞争杀价到80元,甚至于说可能引进5千万陆人,我不知道这是谁给他这样的讯息,经济部?或者竞选团队?或凭空想像?
事实上,2013年6月所签的两岸服贸协议并没有开放大陆劳工,也没有开放投资移民。对于各行各业开放的内容并不相同,例如美容美发业,开放资本额20万美元之企业,只能有2位负责人来台,管理阶层人员每增加50万美元,才可多1位管理人员,最多不可超过7人,因此根本不可能有5千万人来台。
除此以外,一般服务业或技术人员主管来台均有严格条件限制,除需具有相当学历经验外,尚需提出在台雇用员工计划,而且第1年只发1年多次入出境证,第2年要业绩达一定标准才能换证,换言之,开放陆资来台,不仅不会抢台湾人工作机会,还会增加国人就业机会。
事实上,2009年,我方即已开放陆资来台,据统计,到2014年3月太阳花运动时,共有517件投资,来台陆干约259人次,雇用台湾员工约9624人。目前以某陆资银行分行为例,来台陆干不到10人,但雇用本地员工约80人,除了雇用员工之外,台湾还可以收到营业税及所得税,换言之对台湾的就业及税收均有助益。
其实服务业的开放,不像货贸,货贸是直接降税,对于相关产业有立即的冲击。但服务业的开放只是市场的开放,对方会评估市场规模、竞争条件等等,不见得就会大量涌至,例如我们在服贸协议前,就已开放餐饮业来台,但当时来台有22件中,迄2013年签署协议时,因为市场竞争激烈,仅仅存活7家。
不仅如此,服贸同一个开放项目可以是有条件的开放,例如家数限制、只能入股、不能控股、业务范围、地点也可以限制。以旅行业为例,当时陆方对我们的开放没有家数限制,但我方限制陆方只能有3家。
又如规定银行业第1年只能吸收法人存款,第2年开放吸收一定金额以上的自然人存款,或限制其放款对象等等。而且陆资来台,在协议第6、7、8条有严格的管理机制,第6条规定,有事前审查及事后管理;第7条对于有「独占」疑虑者可磋商,消除不公平竞争;第8条是更广泛的规定,若造成实质负面而影响者,可要求磋商。
今年7月柯文哲曾提出他当选后要重启服贸,却有当朝高官跳出来说,服贸是「臭鸡排」,其实翻出此人2013年的言论,他是赞成服贸的,他所谓臭鸡排大概是指把原协议重签生效,可是他不了解这10年来,大陆已大幅开放市场,当年协议的开放项目部分已无意义,应该是就尚未开放的项目重启谈判。
总之服贸协议的开放,其实是互利互惠的,而事实上,对方开放的项目比我方为多,由于大陆市场广大,台湾业者均跃跃欲试,部分行业也早已去布局。例如美容业,尚未开放陆资来台,而我方业者曼都却已去大陆投资;且服务业有一个特性,就是「先占优势」,先进入市场者,容易建立品牌及商誉吸引消费者,何况当时大陆对台的开放是早于其他国家,甚至优先于香港,但我们当年太阳花运动使我们平白失去此一先机。
国人对于服贸应该要有正确的认知,不要以讹传讹。现在的问题不只是要不要重签服贸,更重要的是要赶快立法「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当年此协议未能在立法院过关,太阳花运动的主要诉求是要先有监督条例,民进党在2016年大选前也承诺要尽速立法,但是8年即将过去,此一条例尚未出行政院大门,也没送至立法院,则今后两岸协议都将无意义,也就是民进党未来根本无意寻求协商解决问题,结果是不论经贸或人民交流均将受到影响,两岸关系只能停滞,人民只好自求多福。
(作者为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