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用合约精神检视台智光案(吴楚仁)
前后任台北市长柯文哲(左)、蒋万安(右)近来为监视器案隔空驳火,引发各界关注。(本报资料照片)
台智光案不应被政治绑架
吴楚仁
台智光案掀起台北市长蒋万安与前市长柯文哲的战火,前副市长黄珊珊为了2026台北市长的选举也加入战局,双方立场不同而隔空论战,只是,这起攸关台北市民权益的光纤案,演变成蓝白政治口水,甚至成为绿营趁火打劫、恶言攻讦的政治绑架戏码,实非民众与社会之福。
「市民政策案」变成「贪污弊案」,光是口水战不能证明清白,蓝白互杠无法让全民化解猜疑,柯文哲与黄珊珊猛攻蒋万安,也不见得可以拿到选票。蓝白双方应该让事件回归本质,从合约的适法性,分别提出政治性解释和法律性证据,才是最有利于全民的作法。
首先,检视当年郝龙斌市长签下25年的「光纤网路建置」合约,到底有没有图利之嫌?台北市宽频网路建设自民国98年第1次招标到第7次才决标,若依当年「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暨营运案契约书」合约,台北市政府一来不花一块钱预算;二来市府各机关若改用台智光光纤,可享7%优惠,预估每年可省2800万公帑;市民租用台智光的费用须低于中华电信11%,1年可省下4.8亿元;第三,台北市政府保有增补契约的空间。
台智光使用下水道及路面下的管道设置光纤缆线,15亿的免费成本最被绿营诟病,但是,合约中第9条言明,台智光若使用共同管道及捷运设施仍需缴交使用费,使用其他市有公共设施,应依法支付房地使用费,况且,第8条约定,当台智光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大于15亿元时,须支付其0.5%(约750万元)给台北市政府;最高可以收至2.5%的权利金,这都是合约中常见的相对性条款。
另外,该合约中第17条明订,如果该契约继续履行反而不符合公共利益者,台北市政府有权利终止或解除;第18条更约定若可归责于台智光而解约,半年内台智光不得拆除设备,必须让台北市政府与接续厂商完成无缝接轨;合约中第21条亦有注明,若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解决前,都仍须提供原服务。这些约定都不会发生监视器因解约而断讯。
若依合约精神,当柯文哲8年前查察合约有异时,或者现任的蒋万安在弊案爆发后,都可以研议终止合约。
其次,柯文哲在市长任内,为了还债,要求各局处大砍预算,采用监视器分级制度,当时市警局的监视器23%用3M、77%用2M,市议会担心降速恐导致影像品质不佳,所以提出但书,警局必须把所有的监视器都改用3M网路,蒋市府才依此编列5.5亿预算,蒋市府只要提出数据就可以省下口水风波。
最后,柯文哲卸任前与台智光签订市警局监视器专案网路的子约,设定每支监视器3M传输费率为每月2200元,为何订出2200元?柯文哲不说,蒋市府反而有责任翻遍所有相关会议资料或者公文签呈,找出答案,以解全民之惑。
只有拿出合约精神与数据,才能让真相呈现,跳脱政治绑架,不再制造蓝白相争而绿营得利的窘境。(作者为大学兼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