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看不懂英文路标」 陆男时速100公里撞死澳男

陆男因为语文问题,在澳洲开车时导致严重车祸。(图/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达志影像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以临时工作签证在澳洲生活的28岁男潘亚东(Yadong Pan,音译)因为看不懂英文路标,2017年12月在维多利亚大洋路(The Great Ocean Rd)开车时与另外一台车相撞,导致52岁驾驶乔治(George Hullo)当场死亡,日前他被正式宣判3年4个月刑期,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2017年12月26日,乔治当天带着潜水钓鱼装备,沿着Birregurra-Forrest Road驱车前往洛恩(Lorne)海滨小镇,当天潘男也和朋友一同驾车前往海滩。当时潘男在澳洲已生活7个月,他将行车速度设定在时速98公里,并全程照着Google中文导航驾车,结果上午11时开到一十字路口时,他未依停车路牌指示停车,以时速100公里与乔治的车相撞,导致对方车身严重毁损,司机也当场死亡。

与潘男同车的39岁女性友人于晓研(Xiao Yan Yu,音译),也因车祸导致脊椎多处骨折内伤十分严重,即使休养15个月仍无法回到工作。潘男在庭上表示,因为他英语不好,不知道在Colac-Lorne路上减速带(Rumble strips)是要提醒司机减速的标志,同样的标志在大陆是前方有斜坡意思,「我看着我的导航没有显示任何东西,导航只让我知道是在主干道上行驶。」

潘男当初因为获得可在澳洲工作4年的临时工作签证,前往维多利亚省前,先在香港取得国际驾照,根据当地法律,持有临时签证的外国人是可以在没有取得维多利亚省驾照的情况下开车,但持有永久签证的人,则需在6个月内取得该省驾照才能在当地开车。

潘男虽然在法庭上忏悔,因为这件事情他将永远无法原谅自己,以后再也回不去原本的生活,最后仍因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与危险驾驶导致严重伤害2项罪名,于本月25日被判刑入狱3年4个月,且必须服刑至少2年才能获得假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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