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商32万买到假酒 卖家判无罪
女子拿前夫赠酒变卖却被鉴定为假酒,法官认卖家不具辨识真假专业,一审判决无罪。(林和生摄)
陈姓女子日前将前夫生前留下的4瓶25年威士忌以每瓶8万元、共32万卖给收购商,事后认定为假酒,气得对方到警局提告;承审法官却认为,资深收购商都无法分辨真伪,如何要求只当过小吃店服务生的陈女有此专业,且考量双方解除交易,各自拿回价金与酒,因此一审判决陈女无罪。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女变卖老酒时,邱姓收购商从包装、标签及封瓶皆逐一检视,也拍照给朋友鉴定。邱男坦言,当天身上仅10几万元现金,对方提议「若现金不够,买1瓶就好」,但想说4瓶一起收购,因此凑足32万元再回到店里交易,买卖过程约1小时。
未料事后被发行的酒商母公司鉴定,与真正产品标签不符,卖酒的陈女遭依伪造文书等罪起诉。但她喊冤说,这4瓶酒是前夫生前留下,根本不知是哪里出产,也没伪造意图。
法官询问邱男从事酒类收购超过10年,酒类鉴定堪称专业,但他坦言,就算是身为收购酒类店家,还是有可能在过程中买到假酒,「我时常犯这种错误,之前也有买过旧瓶装新酒的。」
法官认为,即便是专业收购商亦无法区辨酒类真假,自无法苛求身为小吃部服务生的陈女拥有比对方更专业酒类辨识能力。加上双方同意解除买卖契约,由陈当场返还款项32万元,邱则将4瓶酒退还。因此全案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