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偽造核發駕照...台中港務局技佐坐牢咬出9警 他不認罪判8月
时任航港局中部航务中心监理科技佐宋立恒,曾收贿替船舶业者伪造核发驾照被判刑9年入狱,宋服刑时「回想」起还曾替台中港务警察做假驾照,咬出9名港警仅其中李姓科长不认罪,检方起诉宋、李2人,其余8人缓起诉,法院审理后再依贪污、伪造文书,各判宋、李3年4月、8月,可上诉。
检调查,宋男(56岁)1989年于台中港务局任职,2012年于港务局中部航务中心监理科担任技佐,负责游艇、动力小船的驾照核发、换发及补发。2007年胡姓港警听闻宋可协助「免试取得执照」,连同身分证件、5000元贿款给对方,由宋登入海技系统不实登载、盗盖交通部钢印后发证给胡。
检调查出,期间包括中突堤、北堤、西码头派出所的余姓、洪姓、林姓、谢姓、陈姓、吴姓、吕姓警员,及台中港警总队李姓科长等8人,部分根本没经过考试,或是仅考到学习、自用驾照等,纷纷向宋男无偿请托,宋也用同样手法不实登载、盗盖钢印发照。
检方讯时,宋坦承不讳,表示因前案入狱执行时,经「回想」才又咬出这9名警员也曾上门请求他发驾照,涉案9名警员中仅李姓科长不认罪,检方侦结再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宋、李姓科长,其余8名警员均认罪获缓起诉确定。
台中的审理时,宋均认罪,坦承港警一般都是口耳相传来找他,他看对方是港警,就都用相同方式处理,并收取2000元代价。
李则矢口否认,辩称他的营业动力小船价制并未托任何人办理,也没召集同事考照,案发前也根本不认识宋,拿到驾照觉得有异,曾致电台中港务局询问,后经承办单位更正,并表示「我身为警察人员,根本不会违法。」
法院查,宋男就当初如何替李换驾照、取得身分资料,交付驾照等,说词前后一致无矛盾,且李根本不具参加营业用动力小船测验资格,却持有该驾照。
法院审酌,宋侦查中自白、缴回犯罪所得,依法减刑,考量宋贪图个人小利收贿,造成水域交通潜在危险,依1个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8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故意犯盗用公印文罪,及2个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共判他3年4月,褫夺公权6年。
李身为警察,不顾考领驾照法令,以伪造文书方式取得,犯后又不能正视己非,依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判他8月。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