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会喊冤 四不驳炒房说
「房价不是寿险资金炒高的!」寿险公会12日以「四不」,驳斥外界指责金融寿险资金是炒房主力的说法,一是寿险买地十年内不得出售移转,没有短期炒作房产可能;二是保险业不得对外借款,不可能向银行借贷炒房;三是寿险系长期投资商办大楼或商务出租住宅以收取租金,不可能短期买卖获利。四是寿险握有的不动产以投资与开发为主,在全台打造全新商办大楼、商场、饭店、物流中心,有助各地方经济发展,若打压商用不动产投资将不利经济发展。
2020年底总资产已破31.7兆的寿险资金,为了支应承诺保户的保单利率,会将收取的保费进行各项投资,赚取投资报酬率,主要投资项目除了各国公债、金融债、公司债、股票、基金外,就是放款与投资不动产,到去年底寿险业帐上投资性不动产达1兆3,532亿元,但其中有数千亿以上是多年投资的增值金额。
寿险早期的确有投资素地、兴建住宅出售,但是因为社会批评金融资金助涨房价,金管会在2012年祭出了不动产投资的六大限令,其中,保险资金投资素地,十年内不得移转出售,投资商办五年内不得转售等,并且要求取得不动产两年内要开发而且有收益,业者若是长期养地,将会被金管会开罚、限期出售。
寿险公会12日即是针对外界批评政府打炒房应打金融保险业,提出四不声明,强调寿险资金已不可能短期购入土地、盖豪宅、炒房等,其次是外界指寿险公司与银行谈好较高成数的房贷,去买地、投资,但保险法明订保险业不得对外借款,不可能出现寿险公司向银行借钱买地的情况。
第三是外界引用内政部统计,非不动产及营建工程业法人拥有多户住宅比例不低,与金融服务业、保险业持有较多住宅有关,寿险公会强调,即便寿险公司现在握有住宅型不动产,也多是长期出租的商务住宅,或作当地营业单位办公之用,不是以短期出售为目的。
第四就是大型寿险公司近年大量在淡水、桃园、新竹、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区,购置土地盖商办、大型商场、仓储中心、教育中心等,寿险公会强调有利地方经济发展,若打压此类商用不动产将无助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