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民進黨團:尊重大法官解釋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易余。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针对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今天宣判有条件合宪。律师出身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易余表示,尊重大法官的解释,至于有的部分是否涉及修法,将展开评估。
社会瞩目的死刑释宪案,宪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刑法以死刑为最重本刑部分,仅适用犯罪情节属最严重,且刑事程序符合宪法最严密正当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宪。
对此,蔡易余透过影片表示,民进党团尊重大法官的解释,在大法官解释合宪的部分,也就是刑罚有死刑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他也说明,针对精神障碍、精神缺陷者,大法官认为诉讼上辩护能力不足,恐涉及违宪,相关部分是否有涉及修法,以及未来是否要启动修法,将展开评估。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在脸书撰文,分享宪法法庭判决的重点摘要,包括死刑合宪、唯一死刑违宪、审判程序需更严谨。
林俊宪解释,民众非常关心的死刑存废,宪法法庭的判决刚刚出炉,根据司法院新闻稿提到,死刑做为一种刑罚是合宪的,但若一条罪名的刑度是唯一死刑则违宪,另外大法官也要求死刑审判必须有言词辩论,且需强制辩护,提高审判的严谨度。
林俊宪强调,新闻稿也特别提及国发会的死刑民意调查,有88%的民众不赞成废除死刑,此次判决,既兼顾了民意,也强化台湾做为法治国家应守护的程序正义,做出与时俱进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