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幼收訂金 中市明訂可收學費20%

私幼热门,入学前收取订金引发争议。中市教育局制定相关办法,明订私幼可收20%学费订金。本报资料照片

私立幼儿园抢手,想读还得预付订金,但无相关规定,乱象频传。台中市教育局订定相关收费退费办法,中市议会法规委员会昨备查通过,私幼可收20%学费订金,可全额折抵学费,若最后未入学,业者可酌收最高1千元事务费。议员批评20%仍过高,双北都只收10%。中市教育局表示,台中、双北换算后的订金金额约3千元。

余姓家长指出,私幼订金、退费都随业者说,现在有一套规定,可减少纠纷,可以接受。林姓家长认为,20%订金比率还是太高,「市府对业者太好了」。

私幼学费订金乱象多,有家长说,有的私幼预收5千元或更高,若不读各种行政费扣款,常引发争议,即使投诉教育局,没有相关规定,也只能自认倒霉。

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规定,教保机构收费项目、用途等,由地方主管机关订定的,不过多未载明「订金」标准,今年起六都陆续修正收费办法。

台中市教育局制定教保机构收费退费办法修正案,私幼开学前得预收学费20%,幼生就读后全额抵学费,若开学前提出无法就读,应全数退费,但开学前30日才提出者,扣除行政费不能超过1千元。中市议会昨已同意备查,由市府公布后实施。

中市议员江肇国、陈俞融说,台北、新北私幼学费订金只收10%,台中却收20%,为何比双北高?退费规定应明文列入办法中,幼生家长才能有所依据。

教育局长蒋伟民说,过去订金由业者自行开价,常引发争议,这次修正明文列入,让家长与业者有所依循。教育局表示,修订前与业者研议,20%是多数业者可接受的金额约3千元;双北学费较高,订金虽只有10%,但金额与3千元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