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和:冤狱赔偿金用来还债、做公益
缠讼21年苏建和案,下午苏建和在律师陪同下来到高等法院申请冤狱赔偿,算一算3个人加起来,总共求偿6千多万元冤狱赔偿,创下死刑改判无罪再提赔偿的新例。苏建和强调,这些钱主要是补偿家人和还债用的,剩下的全部用做公益。
苏建和、刘秉郎和庄林勋等3人,由原本的死刑改判无罪。命是保住了,但坐了21年的牢,苏建和说是时候该有补偿;而这也创下死刑改判无罪,又提出冤狱赔偿的司法首例。
至于要求赔偿多少,委任律师表示,总共求偿金额约6千多万元,也创下冤狱赔偿总金额最高纪录。虽然网路有声浪认为,3人改判无罪又求偿,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苏建和则回应,赔偿金是要补偿家人和还债,多余的钱会投入公益。
根据《刑事补偿法》第2条相关规定,依再审或非常上诉程序判决免诉或不受理确定前曾受羁押、鉴定留置、收容、刑罚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处分之执行,如有证据足认为无该判决免诉或不受理之事由即应为无罪判决,可请求国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