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枪打穿仇家手臂射死相挺好友 因「这理由」判决多次翻盘
他开枪打穿仇家手臂射死相挺好友,因「这理由」判决多次翻盘。(中时资料库)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2020年3月伙同友人小杰(化名)找王姓男子理论,3人一度扭打一团,过程中他拿改造枪的枪托狂打王男,一怒之下朝对方近距离开枪,不料子弹打穿对方手臂后,再射入小杰胸膛,遭成小杰当场休克死亡,而他当下只顾着殴打,事后才发现小杰在旁已死,林男一审判19年,更一审判14年,法院历审最终都纠结「是否故意」,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二审改以杀人未遂罪判林9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
判决书指出,林男与王男疑似因为1名女子发生感情纠纷,2020年3月31日凌晨4时许与友人小杰谈及此事,小杰义气相挺为他出头,两人当天早上7时许开车找王理论,当时林男还带着一把改造手枪,他们约在高雄凤翔公园碰面,没想到小杰一见到王男就出手狂欧,林男也加入殴打行列,3人因此扭打在一起。
打斗过程中,林男用枪托猛打王男头部,一怒之下朝对方近距离开枪,子弹打中右前臂,贯穿手臂后,竟射入王男身旁小杰的左后背,穿透肋骨、肺部、胸主动脉,弹头最后卡在右锁骨下的胸壁肌肉;小杰中弹后即休克昏厥,林男还与王男在旁扭打,之后发现他已休克,王男随即冲回家慌称车祸报警,但附近民众说有听到枪声。
林男在法庭上辩称枪枝走火;但法院认为,他趁互殴时对方不注意开枪,主观上应知可能造成生命危害,加上小杰中弹时还不立即通报救护,有杀人不确定故意,考量他拒认杀人罪判19年6月。
二审合议庭推翻一审杀人认定,认定枪枝是由王男误触板机,林男无杀人故意,减为8年2个月。经上诉最高法院,更一审合议庭认为林涉开枪杀人,并非王男误扣板机,逆转改依杀人罪改判14年。最高法院审理又认定林男与小杰私交甚笃,是否具杀人不确定故意有待厘清,经撤销发回二审,今高雄高分院更二审宣判,改以杀人未遂罪判林9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