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靠近國道施工 高公局:全須申請

国道3号148公里苗栗通霄路段2日上午疑因台电承包商施工疏失,上空电缆掉落,导致下方多部大小车辆被电缆勾缠拖拉。图/警方提供

台电承包商月初在国道三号苗栗通霄路段附近施工,因工作人员施作疏失,导致电缆线掉落国道酿一死四伤。由于施工地点不属国道路权范围,台电未提报施工计划及通报施工作业,引发争议。为了防止类似情事再度发生,高公局昨表示,未来台电邻近国道施工一律纳入申请范围,且施工过程应有即时影像监控。

以往只要在国道路权范围内施工,都要先针对案件办理会勘并提送计划书,台电本月初进行输电线施工,地点虽然在国道路权范围外,但过程中架空缆线掉落造成七车连环撞严重事故。高公局事后依公路法开罚台电六万元,并承诺将检讨国道施工需申请范围。

高公局昨宣布三项精进措施,施工申请方面,未来只要台电邻近国道施工,有可能影响主线设施或交通的施工,一律纳入申请范围,且台电施工申请时应一并提报对国道安全影响评估报告,并由专家学者参与审查,台电申请案件也将纳入平常巡查重点。

另外,高公局也另请台电公司订定「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施工申请作业程序」,供邻近或跨越国道施工遵循。

高公局指出,施工阶段,台电施工应有即时影像监控机制,提供高公局辖区分局相关人员检视,此外,为避免台电未经申请即施工,要求于高压电断电前再确认有施工许可及施工通报等。在维护阶段,台电公司应对跨越国道相关设施每年两次定期巡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