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积电赴陆设12吋晶圆厂 经济部准了!

经济部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中)说明台积电赴陆投资审查结果。(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投审会3日宣布,决议通过台积电申请赴中国大陆江苏省南京,设立12吋晶圆厂设计服务中心案;本案投资总额为30亿美元,预计2018下半年,就可开始生产16奈米制程

经济部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表示,台积电案投资总额为30亿美元,其中10亿美元自台湾汇出,其余20亿美元由百分之百转投资大陆地区海外子公司,以资金贷与方式提供。

在审查原则注意事项方面,张铭斌指出,台积电赴中国投资新设晶铸造厂,采总量管制原则,以「核准投资12吋厂3座为上限」,并购、参股投资大陆晶圆铸造厂,则无数量限制。

张铭斌强调,台积电赴陆投资的制程技术,必须落后台积电在台湾的制程技术,「1个世代以上」。

张铭斌说,台积电在中国投资设厂,台湾也应有相对的投资与研发,台积电预计,未来3年,将在台湾投资新台币8,600亿元。

张铭斌表示,台积电预期本投资案完成后,2018年全球市占率,将由目前的55%,提高至57%;大陆地区市场占有率,将由46%,提升至近50%,且可在大陆业界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

张铭斌也说,台积电未来3年,将继续在台湾晋用员工,预计每年增聘约2,500至3,500人,以因应产能扩充与营业规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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