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发展法 吴政忠:民用与国防区分很清楚
立法院教育与文化委员会今日审查太空发展法草案,科技部长吴政忠指出,太空发展法不会与国安相关。(本报资料照)
立法院教育与文化委员会今日审查太空发展法草案,科技部长吴政忠指出,太空发展法不会与国安相关,会让产业归产业处理,其他国家案例,民用和国防用途的区分也很清楚。
为了推动太空产业发展,科技部提出太空发展法草案,主要规范发射场域、设置太空领域行政法人、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科技部也对条文内容做细节调整,原为「主管机关负责掌理发射场域之统筹协调」,调整为「主管机关负责掌理国家发射场域之设置」。
立委质疑,国家发展场域可能牵涉国防问题,吴政忠强调,太空发展法不会与国安有关,会让产业归产业处理。目前国家发射场域还没有确定位置,需要再交由专家来判断,但太空发展法基本上不会跟国安、军事有关,也不会使用到军方的地。
至于是否可以设置民用发射场、督导机关为何等议题上,吴政忠表示,在火箭的相关登陆许可办法里,会有一些管理跟监理的部分,至于在国家发射场域部分,因为台湾可以发射的地点选择性不多,不会到处都有发射场地,这次科技部是扛起国家发射场域的责任,包括设置及后续的管理等。
吴政忠也重申,发射场域有很多可能情况,如果要发射的火箭是较小型的还好,但如果是要规模比较大的,在台湾很难找发射场域,民间企业要设置也很困难,所以由国家来设置发射场域,对台湾而言是最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