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狼师涉侵31童!首案囚4年10月 校长拔官记大过逾10人重惩
▲台南51岁张姓狼师,在国小任教期间涉对31名女学生猥亵、性侵,恶行长达27年,校长、主任皆未依法或延迟通报,监察院对相关单位提出纠正。(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51岁张姓狼师在2国小任教期间,涉嫌对31名女学生猥亵、性侵,虽犯案累累,目前仅强制猥亵其中1名女童被判4年10月,其余案件尚上诉中,张师陆续服务2校,涉性侵猥亵连同不当体罚孩童高达60人,恶行长达27年,历任校长、主任等人未依法或延迟通报,监察院以监督不周等纠正台南市教育局等。
监委高凤仙调查指出,台南市张姓导师于1991-2019年任教新化区某国小、新市区某国小期间,涉犯性侵害或性骚扰32件(受害31人)、不当体罚9件(受害29人)、违法在家补习,多名校长、导师等教育人员知悉,却未依法通报或延迟通报及处理,监委高凤仙提案通过纠正2国小、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并要求议处违失人员。
调查报告表示,经调查后新化区该国小计8名受害人,出面指证遭张姓狼师性侵害或性骚扰、不当体罚学生2件,林姓前校长知悉却私下协调张姓狼师调校至新市区某国小,致使第二所国小受害人达23人;林姓前校长、许姓主任、林姓前督学分别知悉学生遭性侵害、性骚扰或遭体罚,均未依法通报及处理,纠正台南市教育局并建议对该3人予以严惩。
台南市教育局指出,于获知本案后,即展现积极处理态度,火速解聘该师并通报全国不适任教育人员,终身不得任用,并主动将性平调查报告全数移送检调侦办,目前由法院判刑一审确定。教育局郑重重申,保护学童身心健康为教育人员首要责任,已全面检讨相关机制,全力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教育局表示,性平事件零容忍,不隐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即查,属实即罚的「三不一有」原则已明确宣示,对违反规定者和失职人员一律严惩!本案在查明后已立即对行为人处以解聘处分外,针对学校人员,第一时间议处该师时任之张前校长记大过,离开主管职务。林前退休校长考列丙等。林前督学核予大过1次;许主任核予小过5次。同时积极调查处理其他行政违失人员,因全案历时较久,即将案件行政调查报告依照性平案件确认进度分三阶段进行,第一及第二阶段行政违失调查报告已经完成,总计超过10名以上人员受到议处,第三阶段行政调查报告涉及法令变更等适用疑义,较为复杂,不过调查报告已完成,刻正与法制单位研商法律适用问题,一旦确定,立即依程序办理,从重论处,绝不宽贷。
教育局表示,对于本案之发生深感痛心,已全面检讨改进策进做为,陆续发布学校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预防、处理及辅导的注意要点,全面制度化性平事件的预防及处理作为,包含规范学校教室环境,教师不得单独与学生相处、课后到校办公登记制度、设计相关教材指定纳入课程教学,定期办理入班宣导等作为,且为管控学校办理案件进度,建置「台南市校园安全防护网」列管师对生性别案件,并成立校安事件咨询辅导小组协助学校辅导改善等,同时提供多元化申诉管道,设置申诉专线(06-2959023)及信箱(help580@tn.edu.tw)并制发贴纸黏贴联络簿,希望从预防、处理及辅导追踪三面向全面守护台南市学生校园安全。
台南地院指出,张姓被告于2017、2018年间在台南市某国小担任教师,经检察官起诉被告对10名女学生,以抚摸下体及亲吻脸颊、嘴巴的方式进行强制猥亵,法院2020年8月26日判决被告对其中1名女童部分成立犯罪,判处被告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10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8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其余被诉强制猥亵罪部分均无罪。
本件被告对其有对被害人猥亵部分坦承不讳,且有卷内事证可稽,被告有猥亵行为应可认定,惟被告辩称其没有违反女童意愿,然法官认为被告此等作为均足以妨害女童性决定之自主意愿,再辅以女童事后主动向母亲叙说求援、于医院验伤时有「哭泣」之情形,足认被告对女童为猥亵之行为,当系违反女童之性意愿,是被告犯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罪证明确。
法院审酌被告担任女童之导师,竟为满足一己色欲,未能谨守师生间之分际,不顾身为人师之伦理,所为影响女童日后成长过程及对感情或其他亲密关系之建立,实应予严惩,以及被告犯后态度、智识、生活状态等情状,量处如主文所示之刑。被告对有罪部分、检察官对无罪部分均已提起上诉。目前张姓狼师所涉案件尚在司法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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