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遇警攔查 外套竟掉出1把菜刀!法官「這理由」裁定免罰

台南33岁陈姓男子3月间搭乘友人所骑机车,经安平区永华二路与育平路口时,他在后座抽烟,影响其他用路人而遭警拦查时,外套竟掉落1把菜刀,他辩称刚买了菜刀,因机车置物箱空间不足而带在身上,被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法官认菜刀是常见刀具并非违禁物,裁定不罚。

警方认为,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1项第1款规定「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器械、化学制剂或其他危险物品」,认陈无正当理由持有该刀具而送办。

台南简易庭认为,依本件扣案菜刀,是市售常见切蔬果使用刀具,与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中附图例式刀械,外观样式不同,且依现有证据,该刀具未涉刑事犯罪。

法官指出,菜刀虽均属具有杀伤力刀具,并非违禁物或查禁物,当时员警执行交通稽查后,陈男于栏停警询过程中表示身体不适,而于警通知救护车前来期间,菜刀自他衣物掉出才查获。

且陈说,刚购入该刀,购买目的是用于切蔬果,因机车置物箱空间不足而携带在身上;依现有事实,尚难认定他携带菜刀已危害于安宁秩序之虞。因而难依社会秩序维护法中「无正当理由携带具有杀伤力器械…」规定裁罚。

※ 提醒您:抽烟,有碍健康

台南陈姓男子3月间搭乘友人所骑机车,经安平区永华二路与育平路口时,他在后座抽烟,影响其他用路人而遭警拦查,外套竟掉落1把菜刀而被送办。图/读者提供 ※ 提醒您:抽烟,有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