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 邱莉莉等人二審無罪

台南市议长邱莉莉说,自始至终相信自己清白,感谢获沉冤昭雪。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此案检方共起诉邱莉莉、林志展、民进党前中执委郭再钦等十人,检方不服上诉,其中台南市区渔会前理事长林士杰遭枪杀身亡而不受理。

台南高分院指出,检察官并未提出足以影响原判决新事证,应予以驳回。议长邱莉莉得知判决后感谢司法还她清白,也谢谢三年来一路关心的好友,「让你们费心了」。她强调,从事政治工作廿多年坦荡荡,人格不容污蔑,但此案让她身心饱受折腾。

市议员蔡育辉说,邱莉莉任内打破「台南市议会议长一定会出事」的政治魔咒,但与过去国民党前议长李全教的案件相比,令人感叹司法背离民间观感。从案件严重性来看,李全教案情相对较轻。

反观邱莉莉案一、二审均判无罪,期间涉及「买房打折」等被认为具有对价关系的情节,令人对司法产生疑问。

和邱莉莉同为「挺宪派」的议员周嘉韦则认为,检方若没有新的事证,未来就不要再上诉,以免浪费司法资源。

律师黄睦涵认为,事关重大且敏感的公职人员选罢法案件,检方应会再上诉三审,寻求最高法院的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