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冰棒也遭冒用!台糖:冰品僅透過自有通路銷售

近期台糖公司(1237)接获桃园市政府通知,有消费者陈情桃园市龟山区中和南路市场某摊商招牌标榜「台糖好大冰棒 每枝1元」,但购买结帐时却变成1支10元之情事。台糖公司郑重澄清,台糖糖厂冰品仅由自有通路及营业据点贩售,并无委托或合作销售,亦无授权「台糖好大冰棒」作为名称标示,吁请消费者购买时认清产品正确包装,也感谢桃园市政府查办此案,打击投机不法。

台糖表示,该摊商招牌虽标示「台糖」,但实则与台糖公司无关,且该广告具误导性,使消费者容易误以为其贩售之冰品系由台糖公司产制而购买。台糖强调,台糖各糖厂冰品由各糖厂所属职工福利分会负责产制,冰品包装虽有不同,但销售通路仅限于糖厂冰店、福利社及台糖蜜邻等据点, 并无透过委托或合作销售模式,请消费者在炎炎夏日购买冰品、清凉一下的同时,慎选来源、仔细辨识,以保障自身权益。

台糖提醒,现今市场行销方式多元且花俏,容易造成不少消费纠纷,吁请消费者提高警觉,认清商品标示,若有疑虑可向台糖公司消费者信箱(tsc01@taisugar.com.tw)或0800-026-168专线洽询,亦可于上班时间拨打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