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之耻!「台版陈同佳」跑到香港抢名表 一审重判10年10月

▲检警查扣林汤骏犯罪所得270万余元、劳力士手表4支、PRADA等各式名牌包、TIFFANY项链、玉珮、坠子等赃物 。(图/资料照/记者白珈阳摄)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籍男子林汤骏于2019年10月间,在香港持空气枪抢走市值389万元的2支劳力士手表,潜逃回台后被捕,被称为「台版陈同佳」案,侦查期间虽香港特区政府拒绝司法互助,仍被台中检方依强盗罪起诉,台中地院27日依加重强盗罪将他判刑10年10月,并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

此案发生时,香港正处「反送中」抗议声浪之际,林汤骏于香港犯下抢案后回台,被香港政府大做文章,宣扬「送中」法案的重要性,亦被称为「台版陈同佳」案。

台中市民林汤骏(29岁)2019年10月前往香港,先至旺角一家模型枪店,购买仿真的Glock 17黑色空气枪,翌日中午持枪到尖沙咀么地道「经典时计」表行,假扮顾客欲购买港币99万元(约台币389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两支,见男店员站在门口,拿出预藏枪枝强取手表,逃出店外后,与店员发生扭打,途中空气枪掉落在地,林随即逃逸,隔天搭机返台。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彦良指出,我国检警以电话、社群网站讯息、电子信箱等多方管道连系被害人,却遭「挂电话」、「已读不回」等不明原因无法联系,侦查过程中,香港表行被害人「消极不配合」,增添侦查困难。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彦良。

台中地检署指挥刑事局中打,于11月11日在林与女友的住处将他逮捕到案,并查扣犯罪所得270万余元、劳力士手表4支、PRADA等各式名牌包、TIFFANY项链、玉珮、坠子及林嫌座车BMW一台等赃物,台中地院声请羁押获准,台中地检署指出,依刑事诉讼法与香港澳门关系条例,设籍台中市的林汤骏在香港犯下最轻本刑3年以上之罪,适用我国刑法规定,台中地检署句司法管辖权。

▲检警查扣林汤骏座车BWM一辆。

台中地院27日依加重强盗罪将他判刑10年10月,并没收犯罪所得,可上诉;林汤骏辩护律师表示,将等收到判决书,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而林以姑姑过世、父亲生病要开刀,经医师评估只剩1至2年寿命须照顾为由,声请交保,目前由合议庭评议中。

另外,林汤骏还涉及日本与新加坡表行抢案,但我方无审判权,加上林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此部分处分不起诉。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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