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电动车充电明年元旦起收费 收费级距出炉 最高每度17元

台中市电动汽车数量快速成长,目前已超过1.1万辆。(台中市府提供)

台中市电动汽车数量快速成长,现有电动车停放停车格充电并未收充电费,仅收停车费,市府将停车费与充电费分开计价,力拚明年完成《台中公有停车场收费自治条例》附表修订。交通局13日订出收费费率上限级距,依功率及台电电费区分出20种类别,将于明年元旦起试办。

台中市电动汽车数量快速成长,目前已超过1.1万辆,由于过往电动车停车只需缴停车费,而不用付充电费,衍生占用车位等乱象,市府去年7月采取累进收费抑制占用奏效。另有车主将充电枪拉至一般车格充电,今年8月至12月10日,也接获40件检举。

交通局长叶昭甫指出,电动车充电收费明年元旦将试办,目前已订出收费上限级距供业者收费。(陈淑娥摄)

交通局长叶昭甫指出,市府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将电动车停车及充电收费分离,力拚明年完成《台中公有停车场收费自治条例》收费上限附表修订,但在完成法规程序前仍有空窗期,明年元旦电动车收费将先试办,目前依台电夏季尖峰电费评估各功率收费标准级距,已订出上限级距表。

交通局今订出台中市公营停车场充电枪充电收费费率上限级距表,包括4种功率范围,搭配5种台电电费,组合出20种收费上限样态,慢充有5种;快充则有15种,其中收费天花板是每度17元。

叶昭甫提到,市府只是制定天花板,避免业者喊价,收费上限加入自治条例附表后,业者不能超过标准,会按照市场机制收费,车主也会各取所需。

市议员陈俞融指出,基于增加停车位周转服务效率及使用者付费精神,避免部分电动车辆长时间使用,她认同此次修法,但也要求市府要考虑将电动车充电枪设置位置周延,并调整现行电动车慢充多于快充比例不均问题,让电动车民众能更便利使用。

交通局指出,统计至今年11月底止,已于公有停车场设置慢充406枪,快充4枪,预计今年底前增设慢充383枪,快充95枪,完成后共累计888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