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学童2度霸凌 家长得赔近7万

台中市某国小2023年发生「黄金葛汁」下毒事件,再爆受害学童遭同班同学霸凌,法官判决家长应赔偿6.9万元,可上诉。(冯惠宜摄)

台中市某国小去年发生4名女学童在1名同班男同学(A童)水壶加「黄金葛汁」下毒事件,未料再爆案外案!同班另名男童(B童)在音乐课辱骂A童「被下毒,谁叫你性骚扰!」还拿灭火器作势喷A童,之后在美术课持美工刀追喊「我要杀了你」等语。案经A童家长提告求偿116万余元,台中地院民事庭以校方认定B童涉及2度霸凌,判B童及家长应连带给付A童6.9万多元。可上诉。

2023年4、5月间,台中市某国小4名女童因与A童有嫌隙,竟2度将有毒的「黄金葛汁」掺入A童的水壶里,造成A童头晕、恶心肚痛,引发社会高度讨论,4名女童因此接受校方辅导。

未料,事后B童疑似为了帮女同学出气,同年5月22日上音乐课时对A童说「你会被下毒不是没有道理,谁叫你对那4个女生性骚扰!」并以三字经辱骂A童,还持灭火器作势要喷A童。同年8月31日美术课时,B童还持美工刀追赶A童,称「我忍你很久了」、「我要杀了你」等语。

A童家长主张,B童霸凌A童时,A童就读同校的弟弟也目睹,2人心理都大受打击而接受心理治疗至今,向B童及家长求偿116万余元。

B童家长抗辩,称孩子有情绪障碍,音乐课灭火器事件起因B童和同学讨论下毒事件,A童听到情绪激动,先搬桌子作势攻击。美工刀事件,则因B童本就有人际适应障碍,A童平常却喜欢刻意接近逗弄、挑衅,致B童无法容忍,才做出冲动行为。

法官审理认为,上述事件皆被校方认定是霸凌,对A童身心已造成伤害;美工刀事件对A童的弟弟则不构成侵权行为,审酌后判决B童及家长应连带赔偿A童医疗费及慰抚金共6万9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