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子法公告!明年採試申報 後年才收費
环境部昨公告碳费三子法,台湾迈入碳定价时代。环境部长彭启明(中)、环境部政务次长施文真(右)、气候变迁署长蔡玲仪(左)昨出席记者会,指国内碳费将于二○二六年正式收费。记者苏健忠/摄影
环境部昨正式公告碳费相关的三项子法,宣告台湾正式迈入碳定价时代,初步征收对象以年排放量二点五万公吨以上的电力业、燃气供应业及制造业为主,约有二八一家公司要缴交碳费。碳费费率原定今年六月发布,明年开征,却因讨论过程不顺利,预计十月完成审议,明年五月采试申报,二○二六年才会真正开始收费。
对此,环团批评,碳费费率是碳定价政策能否推动企业实质减碳的重要关键,依照环境部目前的碳定价机制规画,碳费却是直接弃守征收二○二四年整年的碳排量,再次呼吁碳费审议委员会,尤其是经济部代表,碳费应从五百元起征,并逐年提升与国际接轨;优惠后的碳底价,需对齐已开发国家的碳定价水准,不低于三百元。
环境部长彭启明强调,碳费是减碳手段,不是为增加政府税收,也不是环境部小金库,可以理解企业对开征碳费的担心,但碳费对企业影响有限,对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影响非常不明显,环境部也会避免造成绿色通膨。
环境部昨公告「碳费收费办法」、「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及「碳费征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等三项碳费子法,明定碳费收费对象为年排放量达二点五万吨以上的公司,估计约二八一家企业(约五百厂),其中一四一家为上市柜公司;温室气体排放量约一五五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全国总排放量百分之五十四。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长蔡玲仪表示,业者须在每年五月底前,依前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申报缴费。另考量同一行业内公平竞争,事业于计算收费排放量时,原则可扣除起征门槛二点五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预计二○三○年起征门槛将适用年排放量一万吨的业者。
「碳费征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以二○三○年为目标年,订定两种指定目标的计算方式,首先以二○二一年为基准年,参酌科学基础减量目标(SBTi)订定,适用优惠费率A;另一种为以二○一八至二○二二年为基准年,考量各排放源排放形式者适用优惠费率B。
「自主减量计划管理办法」部分,碳费征收对象因转换低碳燃料、采行负排放技术、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制程改善等温室气体减量措施,达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目标者,可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核定优惠费率。
对于环团质疑碳费弃守今年一整年的碳排量,环境部解释,碳费收费办法规定碳费征收费率公告生效次年起才要收,每年五月底前依其前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告费率自行计算应缴纳的费额,所以明年先给企业熟悉申报流程的时间。
此外环团多次批评高碳泄漏风险行业享有两折的高碳泄漏风险系数优惠,对企业而言不痛不痒,环境部政务次长施文真说,除了起征门槛会逐年下修,排放量调整系数值也会从初期的○点二(两折),分阶段调整为○点四(四折)和○点六(六折)等,优惠额度会下降。
碳费3子法重点 制表/李柏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