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男「闪兵役」躲国外16年遭通缉!拿美国护照返台被判刑
▲潘姓男子滞留国外躲避兵役,回台后投案被判刑。(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桃园市一名潘姓男子为了避免征兵,以观光的名义出国,接着长期滞留国外不归,直到除役年龄才返台,规避服役的国民义务。桃园地院简易庭审理后,妨害兵役治罪条例,判潘男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并区支付公库30万、服240小时义务劳务。
根据判决书内容,潘男2008年前自知为役龄男子,为了避免征兵处理,以出国观光的名义,申请核准出境,获准后立即出境,并且滞留海外不归,因而受到通缉。
潘男飞往海外以后,直到除役年龄,才持美国护照入境,并且前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左营分局文自派出所投案。检方侦结后认定,潘男以国外就学的名义申请核准出境,届期后滞留国外不归,直到除役年龄才返台,透过这种方式规避服役的国民义务,破坏我国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妨害国家兵役征集管理,因此依照妨害兵役治罪条例起诉,并建请从重量处。
桃园地院简易庭审理后认为,潘男明知役龄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之义务,经以观光名义核准出境后届期未归,经过催告仍未返国,长期滞留国外,破坏兵役制度之公平性,损及潜在之国防动员兵力,所为实非可取。
不过,法官考量潘男坦承犯行、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衡量案件所生之危害、潘男的智识程度、生活状况、素行及饭后态度等一切情状,最终判处潘男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且判决确定后一年内,要向公库支付30万元,以及提供240小时的义务劳务,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