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2天发完工公文!助厂商免罚197元 只是便宜行事...官员脱罪
▲检调侦办北市水利处官员方龙干(中)涉贪案时,发现公务人员便宜行事让厂商免罚延工金197元。(图/资料照)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台北市工务局水利处前站长郭耀崇,被控涉嫌在河岸水门机房工程案中,提前发出核备竣工的公文,让厂商免缴延迟完工罚款,涉嫌图利。台北地检署调查认为,业者延工2天可能挨罚金额仅197元,难认公务员和业者会因这点小利触法,且实际验收时已完工,因此认为郭耀崇只是便宜行事,无主观犯意等理由,将他处分不起诉。
水利处副工程司方龙干,2017年间与退休同事合伙开设公司,由方利用职务之便,取得台北市多处河滨公园疏散门的维护工程,且多次虚报查验纪录,甚至故意在疏散门发电机油管内塞胶袋,导致发电机失效后,再找人去清理,诈领维修费用,不法所得约20万元。
台北地检署2023年侦查起诉方龙干等4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同时,发现水利处河川管理科高滩地机电管理站前站长郭耀崇,疑似在2023年初,办理基隆河疏散门发电机组拆装案时,在明知施工厂商元禧公司无法在期限1月17日完工,却仍发出同意核备竣工的公文,导致不知情的长官误信完工,办理验收结案。
调查局认为,郭耀崇涉嫌包庇,让元禧公司负责人谢金麟逃避延迟2天完工的罚款197元,因此将郭耀崇、谢金麟依图利、伪造文书等罪移送法办。郭耀崇喊冤,称元禧公司是优质厂商,虽然业者已经通知工程还要2、3天,但应该可以及时完工,不影响疏散门发电设备功能,所以就便宜行事,先发出公文。谢金麟也否认有要欺瞒的意思。
检察官认为,相关工程在2023年1月19日竣工,也完成验收,虽然实际竣工时间比预期的晚了2天,但依照合约,元禧公司延迟罚金只有197元,依常情判断,一般人不会为些许小利,甘冒遭法律追诉的风险,因此采信郭耀崇辩词,只是因为便宜行事,并无主观犯意,加上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证明犯罪嫌疑,处分不起诉郭耀崇与谢金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