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連偷超商認貪小便宜 佛心法官這原因判免罰寫勸世文

基隆林姓妇人在超商连续二日涉嫌窃取小番茄、纯浓燕麦等共价值1581元商品,事后丈夫赔偿店家1万元和解,林女坦承偷东西是因她贪小便宜,请检察官给她一次机会。法官认为她有悔意,犯罪情节轻微,被害人损失已获弥补,均免除其刑;判决书写劝世文,「莫贪小钱赔大钱,三思而后行,不要再偷了。」

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林女今年4月12日在基隆市一间超商,涉嫌窃取玉女小番茄4盒、蔓越莓核桃软欧大盛面包3袋及元亨三花针织平口裤2包,未经结帐,随即离去。

林女隔天又到同店窃取玉女小番茄4盒、草莓可颂大盛8袋及爱之味纯浓燕麦天然原味3盒,得手后未经结帐,随即离去。店家员工发现后调监视器报警处理,两次窃取财物合计1581元。

法官审理指出,林女自白供述,她家经济来源是其先生,之所以会偷东西是因为她贪小便宜,请检察官给她一次机会。她有悔改之意,其夫与店家和解成立,给付1万元赔偿和解金作为补偿。

法官说,林女因一时失虑,而和解赔偿给付1万元,告诉人受损已完全弥补,她亦由其夫协助改过,并非贪得无厌、强取豪夺之辈,犯罪情节轻微,显可悯恕,减轻其刑仍嫌过重,因此判决两罪均免刑。

法官还在判决书后面写「劝世文」:用启被告内心生起戒窃决心,日后不要心存侥幸,否则,窃盗种如是因、得上开如是果,硬挤进狱牢世界,最后搞的遍体鳞伤的还是自己,何必自己害自己呢?

自己用心甘情愿的戒贪窃欲,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是正邪善恶完全系在自己当下这念心之抉择,所谓转祸为福也,且凡事不要只考虑自己,亦应为别人多想想之同理心,以同理心看待若自己是被害人,遭遇上开窃案时,做何感想。

因此,自己要好好想一想,依本分而遵法度,善恶两途,一切唯心自召,祸福攸分,自己应反省之,莫轻贪窃心系小恶,以为无殃,水滴虽微,渐盈大器,贪窃瘾恶习,历久不亡,小过不改,积足灭身。

自己做错应勇于认错,不要一错再错,自己好好改恶习,勿贪小便宜,勿心存侥幸,莫贪小钱赔大钱,自己要会想想计算一下得失后果影响,三思而后行,不要再偷了,则日日平安喜乐,这样才是对自己好、大家好的人生。

基隆一名妇人连2天偷超商商品,佛心法官这原因判免罚,还写劝世文。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