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惠台「46条措施」
天津市台办、天津市发改委联合发布天津市惠台「46条措施」。天津市台办副主任原清表示,「46条措施」紧扣当前经济社会热点,进一步回应了台胞台企关切,含金量更高、受惠面更广,为台胞台企更好融入天津的高质量发展、高科技创新和高品质生活创造了条件。
香港文汇网称,原清说,「46条措施」释放出更多的发展红利,把国家层面的惠台政策转变为天津的措施和行动,持续为台湾同胞来津学习、生活、工作、创新创业提供「同等待遇」,切实做到像为天津市民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深化「两岸一家亲」的情谊。
「46条措施」总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即1-30条,是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涉及科研、金融、重大技术装备及产业创新中心建设、5G研发、建筑垃圾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等内容。
第二部分即31-46条,是为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涉及交通、教育、就医、文艺、求职、就业创业、住房、技能培训、职称评审、体育赛事、动漫设计、银行卡办理等内容。
原清说,「46条措施」在制定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和吸取《关于进一步促进津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52条措施」)实施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到台胞台企的特殊情况和普遍关切,在推行台胞习惯的输入法、申请公租住房、银行卡办理、摇号购车等方面提出务实举措,为台胞更好地融入「津味」生活提供了保障。
报导称,2019年1至10月,天津市共批准设立台资企业39家、增资1家,合同投资总额近4亿美元,合同台资额3.76亿美元。原清指出,「46条措施」注重发挥天津的资源优势,统筹津台经济社会发展,为台胞台企率先分享大陆和天津的发展机遇、更好地参与「一基地三区」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在农业产业、自贸区投资、海关通关等领域,支持大胆探索和先行先试,切实把天津的特色和优势用足用好,进一步激发台胞台企在津创新创造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