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不撤守-我看到了大陆的法治火苗

月前北京大学法学院提议为学生筹办首次法律人的职涯讲座,邀请我与几位近十年来在北大义务授课同仁,为学生提供传统课堂教学以外的实践和交流的平台,以提升同学的竞争力,更重要地,成为一位「合格的法律人」。我为北大法学院用心感到欣慰。

两岸法治的进步与融合,是两岸关系发展最关键的功课大陆的法治建设,从一九九一年我在飞往北京的中国民航机上看到《人民日报海外版(仅给海外人士阅读的版本)〈法制,中国人的新观念〉一文,到二○○○年在北京长安大街看到大幅「认真学习宪法」标语,可谓是一条漫漫长路。法治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不言可喻。近年来,大陆在经济上有了惊人的发展,然而若缺少了健全的法治建设,社会发展能否持续,令人忧心。

两岸法学教育经常交流,大陆对于台湾的法治经验相当重视。因此,我以「争气的法律人」为起点与学子对谈。从课堂讨论到之后学生们提出报告,我看到了激荡的火花,也看到了大陆建构法治社会的未来火苗。我们讨论了「科举取士」的传统在两岸教育体制所留下的痕迹。考试领导教学,甚至领导了法律人的知识面向,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律人真正应该培养的素质脱节。两岸法界对此现象咸感忧心,认为改善法官、检察官律师考试的命题方式及提高录取率,是导正的方式之一。

学生从不同角度提出看法,认为虽然「司考将很大一部分人隔离在法律殿堂之外,但法学教育所带给他的,是独特的处理问题的视角,是融会贯通的法律精神,这将会伴随他一辈子。」在台湾,法律学生从商、从政、成为公务员者比比皆是,他们确实从法律专业中萃撷出跨业大展长才所需的养分。北大法学生能够有这样宽广地自我期许,我们可期待中国社会未来能有优秀法律人,在不同领域中带进法治观念和专业服务。

论及法学教育如何传授法律核心价值与理想,而不只是训练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法匠,我抛出了二个例子,一位是托尔斯泰笔下伊凡列区,另外一位是国际红十字会创办人亨利杜南。伊凡.列区从小聪颖用功,进入法院平步青云。有一天意外受伤、卧病不起,医师对他的诊治就如同他的办案,优雅而冷漠,不把对象当成有思想的个体;同事们纷纷想着递补他的位子,就如同过去他的一贯作风。没有人真正关心他,就如同他也没有关心过别人。他在生命终点之前开始后悔,却已于事无补。

亨利杜南年轻时是一位银行家,因为路过战场,体会到战争的残酷而触发了大爱,开始奔走成立一个中立的救援组织,老年住入养老院里,直到有人发现他是红十字会的创办人,才将第一届诺贝尔和平奖颁给他。他把大部分的奖金捐给慈善事业,却在贫病交困中死于养老院。

对此对比,学生有感于在现实中,多数人只是随波逐流,互相攀比炫耀;也有同学反省到「在法学研究常常纠结于盗窃罪还是诈骗罪的行为定性,完全脱离了原本的案件和结论对于当事人命运的影响。在这一意义上,我们都同伊凡.伊列区一样,忘记了法律应有的人本关怀。」

从学生的讨论中,我可以理解大陆年轻法律人的思维与挣扎,台湾以往也有过类似的发展进程。虽然中国大陆当前的政治制度选择与台湾相距甚大,一党独大、以党领政的政治体系能提供多少沃土让法律学子在进入法律职涯后滋长,还待观察与期盼,但在这一个法律人职涯讲座中,我看到了中国大陆法治发展的希望。因为,台湾的法治发展轨迹中,我们也曾有过类似的处境,外在的政治是威权的,但学生的思想却是自由奔放的。这些自由奔放的思想,终究成了时代的主角,引领了体制的革新。如果我们能,那么对中国大陆来说,进一步落实民主与法治,就只是时间问题了。(作者为律师,法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