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淄博一小区发生命案!嫌犯王某某逮住了

(原标题:通报淄博小区发生命案嫌犯王某某逮住了)

近日,淄博人民检察院发布公诉书,王某某因未出示有效的出入证件、未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负有小区出入管理职责保安人员王某某阻拦,发生口角致其死亡…

业主与保安发生争执,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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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图片来源于网络

被告人王某某,男,1973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70725197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淄博**酒店总经理,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邹平县**村**号,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号。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3月8日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1日经本院批准,被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5月2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5月2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2020年5月22日已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王某某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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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王某某推到王某某致倒地死亡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3月7日16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饮酒后乘坐车辆到达淄博市张店区***西门,因未出示有效的出入证件、未佩戴口罩被疫情防控期间负有小区出入管理职责的保安人员阻拦,被告人王某某下车后辱骂保安人员,后在司机的劝解下步行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

保安组长潘某某和保安王某某快步追赶被告人王某某至地下停车场53号楼入口通道内,被告人王某某为摆脱保安的阻拦,推倒王某某致王某某倒地死亡。

经鉴定,王某某系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死亡;王某某生前争执、追逐、拉扯、遭受外力作用剧烈运动、情绪激动等因素均可以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急性发作。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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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上述事实证据如下:

1书证:户籍信息、淄博市院前急救病历复印件、劳动合同、刑事谅解书、淄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出入管控指导意见(试行)等;

2证人证言:证人潘某某、王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4鉴定意见: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大队鉴定书等;

5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等;

6电子数据:监控录像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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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王某某已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取得谅解,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到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宋宁宁

2020年6月22日

3月7日,张店一小区内有人酒后滋事,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张店区警方通报

警情通报

2020年3月7日16时许,张店公安分局1 10接报警称,某小区有人酒后滋事。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经查,王某某(男,47岁,滨州市邹平县人)酒后滋事,与小区保安王某发生推操,王某倒地,后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正在检验鉴定中。民警于当日17时许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查获。

目前,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0年3月8日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