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40年被扫地出门 专家:不婚族可适度规划人寿险
刘北元担任律师期间,曾处理许多遗产争讼案,其中一种类型是不婚族的遗产问题,多数情况是两人都离婚后才相识相爱、相见恨晚,却不肯再结婚,尤其是女性若前一段婚姻有小孩,选择同居不婚的情况相当常见。
但刘北元透露,曾处理一个案例,男女同居近40年,女方却在某日因心血管疾病猝逝,两人一起居住的房子是在女方名下,结果女方和前夫生的小孩便理所当然地以继承人身份,要求男方搬家。
这位男士年岁颇高,痛失老伴之余,不但无法亲自为女友料理丧事,还被扫地出门、无家可归,真的是情何以堪。
刘北元感叹,上述案例的男主角之所以面临这般困境,就是因为没结婚、非女方配偶,无法决定女友身后事。在法律面前,没有配偶身分,不仅相爱40年共同累积的财产和回忆付诸流水,更没有财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