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利他人争讼17年!前汐止市长「黄建清」遭判囚6年定谳

争讼17年 前汐止市长黄建清图利判囚6年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祭祀公业保仪大夫部分土地被台铁征收,有高达6000多万元的补偿费,蔡宏升为领取这些款项,2007年前找关系请托时任汐止市长的黄建清,以不实资料让蔡担任管理人,最高法院将黄男依图利等罪判刑6年,褫夺公权4年定谳,已通知启动防逃机制。

最高法院同时判决「土地所有权于2008年5月8日之变更登记「祭祀公业保仪大夫管理人蔡宏升」没收部分撤销,发回台湾高等法院。

判决指出,蔡宏升为领取补偿费,明知「祭祀公业保仪大夫」乃神明会,非一般祭祀公业,竟提供不实沿革、派下员系统表,申请变更为管理人,但屡遭驳回后。

蔡再透过介绍认识时任汐止市市长的黄建清,黄指示祭祀公业业务的承办人后,同意核发派下员证明并同意备查蔡宏升为管理人,蔡顺利请领土地补偿费6684万多元。

高院更三审考量黄建清行为时为汐止市市长,身受国家俸禄,应清廉自持,竟滥权核可,图利他人,恶性非轻,且犯后未坦认犯行,并无悔意,依图利等罪判刑6年,褫夺公权4年。上诉后,最高法院就量判部分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