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7年...前汐止市長黃建清「放水」祭祀公業 判關6年定讞

前台北县汐止市长(改制前)黄建清违法核发「祭祀公业保仪大夫」派下全员证明而贪污,判决历经多次撤销发回,更三审依图利、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判黄6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最高法院今撤销一部没收部分,其余驳回上诉,全案定谳,并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黄建清确定要入狱。

其余同案被告吴仁惠、赵河清、蔡宏升也皆被依图利罪判4年徒刑,褫夺公权3年确定。

另外,本案衍生出曾匿名检举黄建清的新北市汐止区公所民政课视导王玉升,也在2013年「放水」同意祭祀公业保仪大夫申请规约备查,再透过「白手套」李昌谕协助祭祀公业管理人蔡宏升以6亿1500万元价码转卖土地给欣伟杰建设公司,王、李从中索贿2亿3千万多元,但她和李最终收贿4千万元,王玉升二审曾获判无罪,但更一审改判10年徒刑,案件上诉审理中。

黄建清案分为「祭祀公业保仪大夫」、「祭祀公业仙妈公」两部分。祭祀公业保仪大夫因土地遭征收而有6千余万元补偿费,汐止居民蔡宏升为领取这些款项,明知「祭祀公业保仪大夫」是神明会,不是一般祭祀公业,竟提供不实沿革、派下员系统表,申请变更蔡宏升为「祭祀公业保仪大夫」管理人,屡遭驳回后,由地政士吴仁惠透过时任汐止市市长黄建清的陈姓桩脚德而认识赵河清。

黄建清2007年11月向汐止市民政课江姓课长指示祭祀公业业务改由张汉民(已殁)承办,张依赵河清的指导制作签呈,签请公告核准,黄违法准予公告。蔡宏升未召开派下员大会,却拿着持假的会议纪录向汐止市公所报请新任管理人备查,黄建清、张汉民同意核发派下员证明并同意备查蔡宏升为管理人。蔡宏升进而向台北县政府请领土地补偿费,获得拨款6684万3772元。

另外,已过世的陈盈达拿着伪造的陈氏祖谱向南港区公所申请核发「祭祀公业仙妈公」派下员证明书不果,但仍觊觎「祭祀公业仙妈公」庞大土地利益,2007年12月间,透过邻居黄建清在市长室结识张汉民,再拿申请资料转向无管辖权的汐止市公所申请派下员公告、核发及变更管理人备查案,不过计划因调查局接获检举而破局。

一审2013年依图利、伪造文书罪判刑11年,褫夺公权5年,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更三审认为黄建清当时是汐止市长,拿国家俸禄,却滥权核可、图利他人,恶性不轻;赵河清、蔡宏升、吴仁惠为贪图私利而造假,且全无悔意,但案件审理超过8年,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减刑。

黄建清。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