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的稿费怎么课税?扣除18万后、7成为所得
▲日前新党发言人王炳忠表示,北检在其家中找到的10万元人民币是出版社给的稿费。(图/记者张曼苹摄)财经中心/综合报导新党发言人王炳忠日前因共谍案遭遭检调大阵仗搜索及拘提成为焦点,检方也在其住处找到10万元人民币的「稿费」,至于稿费是否为「情资单位赞助」仍待调查。不过稿费项目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每人每年稿费若在18万元以下是免税,超过18万元以上须减除成本及必要费用或是依财政部规定的30%标准,再将余额并入综合所得计算。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表示,依税法规定,稿费、演讲钟点费等收入,个人在18万元以下免税,超过18万元以上之部分,须减除成本及必要费用后,再将余额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如果无法检具成本及必要费用凭证,可依财政部规定费用标准,减除30%之费用后以其余额为所得课税。不过该局强调,稿费收入因为是个人创作,因此无法像夫妻的营业或一般收入共同计算并申报,而是得分开计算适用免税额度,不得合并计算。
若以王炳忠的10万元人民币稿费为例,换算台币约为45万元,扣除18万元免税额后为27万元,并以7成计入所得,因此王炳忠的稿费所得即为18.9万元,须并入个人综合所得中的其他收入部分,并在后续依照可扣抵税额计算所得净额对应税率课税。
不过,假设王炳忠有家室,且夫妻2人皆有稿费收入,假设其妻有稿费10万元,两人稿费合计55万元,但由于稿费的来源是个人创作,因此在课税上不能合并计算,换句话说即使王炳忠的太太未达每人每年的稿费免税额18万元,也不能挪移到王炳忠部分抵税。▼稿费项目依照现行的税法规定,每人每年稿费若在18万元以下是免税,超过18万元以上须减除成本及必要费用或是依财政部规定的30%标准,再将余额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图为计算税率示意图。(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