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病患害昏迷 女看护遭诉
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以骆姓女看护喂食饭菜不慎,害病患呛咳噎到,至今昏迷不醒,依过失伤害罪起诉骆女。(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骆姓女看护在三军总医院照顾腿伤住院的罗男,喂食时没注意到饭菜卡在喉咙,还不断喂食,致罗男噎到脑缺氧,经急救用抽痰机、手指从喉咙挖出饭粒,虽捡回一命,但昏迷迄今尚未清醒。士林地检署调查,认为骆女涉犯过失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
58岁骆女是大陆来台的新住民,担任医院外包看护中心的护理佐理员,去年6月19日受雇照顾罗姓男子,21日中午,骆喂食完第1碗饭菜,转身要拿第2碗时,听到罗大叫,接着讲话声音沙哑,她以为是吞咽不顺,赶紧拍背舒缓;罗说「好了」,没多久却口吐白沫。骆辩称,喂食过程很小心,主张无过失责任。
检察官传唤护理师作证,她称看到骆喂食份量都是满满一整汤匙,住院医师则说,接获通报罗已无反应,他徒手将食物从喉咙挖出,并立即呼叫支援,以机器抽痰,但抽到都是饭粒,显示骆喂食速度太快,病患没咀嚼就吞下肚,饭粒卡喉咙阻绝呼吸。
院方病历则指出,罗案发前食用干饭状况良好,并无异常。起诉指,看护应以适当速度喂食适量饭菜,骆女未注意罗是否已完全吞咽,又再喂下一口,罗呛咳噎到后急救无效,已成缺氧性脑病变,昏迷至今没清醒,骆女涉犯过失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