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纳保强制车险 30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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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电动二轮车投保强制车险情形

金管会26日提醒,微型电动二轮车(简称微电车)车主,投保及领牌过渡期将于今年11月29日到期,提醒尚未投保及领牌的车主应尽速办理。逾期未领用牌照行驶者,公路监理机关将处车主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款,并禁止其行驶。

金管会表示,自2022年11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将「微电车」纳管及纳保,「微电车」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并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后,才可行驶在道路上,至于2022年11月30日前已使用的微电车,则应于2年过渡期内完成投保及领牌;逾期未领用牌照行驶者,公路监理机关将处车主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

保险局主秘古坤荣指出,统计至2022年11月29日前,交通部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合格标章数约为65万张,自2022年11月30日起电动自行车更名为「微型电动二轮车」,依照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及领牌。

统计至今年9月底,微型电动二轮车已领牌的登记车辆数为19万2,558辆,其中已投保的有效保单件数为18万9,917件,投保率约98.63%。

古坤荣说明,由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已使用的微型电动二轮车,因无法评估不能挂牌的数量,有的可能不堪使用、改装状态严重无法回复原状、移工已运送回母国使用等因素,目前尚无法精确估算有多少车辆数须完成挂牌登记。

金管会强调,已请产险公会与保险公司要加强宣导,提醒尚未投保及领牌的微电车车主,过渡期间将至,要尽速投保及领牌,以获得保险保障及避免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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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1月30日起,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将「微电车」纳管及纳保。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