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績效聲請搜索票做假筆錄 瑞芳3警瞞過院檢被起訴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辖区派出所张姓、许姓、陈姓警员,为求绩效,涉嫌伪造民众检举毒品案笔录11次,获基隆地检署检察官许可后,向基隆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成功8次。检方侦查后,今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3人;考量3人是为追缉犯罪涉案,经侦审程序无再犯之虞,请法院量处适当刑度。

检方起诉指出,张姓、许姓警员2017至2018年间先后任职瑞芳警分局四脚亭派出所、瑞芳派出所;陈姓警员2018年间任职同分局瑞芳派出所。3人为求办案绩效,明知杨姓等4人并未制作毒品案件检举笔录,却自行缮打检举笔录、指认表等文件,再分别伪造4人签名及指印用在笔录及指认表上,再将登载不实的公文书作为声请搜索票资料。

基检值班检察官自2017年2月间起迄年8月间,共接获3名警员共同或分别以伪造民众检举方式,骗取许可声请搜索票11次,其中3次因证据尚有不足被法院驳回,其余8次均取得法院核发搜索票。

检察官李怡蒨侦查后,认定张姓、许姓、陈姓警员涉犯伪造署押、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嫌,提起公诉。检方指3人担任警职,本应恪遵法律,做为民众守法表率,却为追求绩效触犯法网,影响警纪及警察形象,行为很不应该。

检方考量3人行为,最终目的是要追缉犯罪,维持社会治安,并非谋个人私利,或因私怨陷害他人。加上全案爆发后,3人均已调离原职,并在侦查中坦承错误,深表悔悟,经侦审程序应可认无再犯之虞,请法院审酌量刑,给3人自新机会。

新北市瑞芳警分局张姓、许姓、陈姓警员,在派出所任职期间涉嫌伪造检举笔录,向基隆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检方侦查后,今依伪造文书罪嫌起诉3人。记者邱瑞杰/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