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少棒球员马路旁集体「鸭子走路」狂操 台南警:可处罚锾500
台南市18日晚间出现多名学生身穿深色衣服区,公然在大马路旁「鸭子走路」,疑似体能训练。(摘自社会事新闻影音/洪荣志台南传真)
台南市18日晚间出现多名学生身穿深色衣服区,公然在大马路旁「鸭子走路」,疑似体能训练,民众认为很危险,PO网提醒大家注意。由于网友指该路段为「南区西门路一段」,管辖的市警六分局认为,行人夜间行走应着亮色衣物或配戴反光装置,以提高自身能见度,让其他车辆驾驶人能提早因应,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市警交通大队检视影片内容后,指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可处罚锾500元。
事后,眼尖网友发现,该地点应为北区公园南路、富北街口,时间应为晚间6点多,学生们为外县市某国小棒球队南下参加巨人杯少棒比赛的球员们。
网友今天在网路社群「社会事新闻影音」PO文,并附上一段影片,指某学校教练18日晚间要求学生在台南市区(疑似西门路一段)路边学鸭子蹲走,训练体能。
网友还认为,教练为训练学生体能,竟在市区大马路上要求众多学生一起学「鸭子走路」,因学生都穿深色上衣,身上没有穿反光背心之类的衣物,多人一起蹲在路上缓缓前进,如果过往车辆驾驶没特别注意,恐怕一不小心就撞上整排学生,容易发生意外;况且大马路也不该是训练体力的安全场所,学校教练这么做,真的很危险。
由于网友点名地点「疑似西门路一段」,管辖的警六分局表示,网传某校教练夜间于路上进行「鸭子走路」训练,教练及学员虽然都靠着路旁行走,并未违反《道路交通条例》,但为确保夜间训练的安全性,建议所有参加者应该着亮色衣物或佩戴反光装备,提高在低光环境下的可见度,减少意外发生的风险。
不过,交警大队指出,经检视影像后,可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1项第4款「于交通频繁之道路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的情形,违规者可处罚锾500元。